各系部:
为加快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成长,迅速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和科研水平,根据《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的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要求,学院将对青年教师导师制执行情况进行期终考核、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青年教师导师及接受指导青年教师
二、考核指标
见附件一。
三、考核程序
1、青年教师导师、接受指导青年教师在指导期结束后填写《培养计划期终执行情况总结表》,认真总结指导过程与指导效果。
2、各系部组织自查,对系部本轮青年教师导师、接受指导青年教师履行职责情况及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形成系部考核意见,并完成导师制执行情况总结。
3、青年教师导师、接受指导青年教师全面回顾从导师聘任申报、培养计划制定、教学文件制定到课堂教学指导、教科研工作等具体指导过程,对照考核指标,组织考核材料,并于2013年元月5日前将考核及相关佐证材料用档案袋装好,交至督导办。
4、学院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青年教师导师、接受指导青年教师提供的材料进行审阅、考核、评价,并对执行效果好的导师和青年教师予以表彰。
附件一: 青年教师导师制执行情况考核指标.
附件二: 培养计划期终执行情况总结表(导师填写)
附件三: 培养计划期终执行情况总结表 ( 青年教师填写 ).